为解决辖区群众购药难、购药贵、慢性病取药不便及夜间应急用药品短缺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政策,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我院拟利用现有业务用房设立公立**药房,实行药品零差价,方便群众就近、廉价、安全购药。现需对现有业务用房实施改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药房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施工地点:****院内。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投入使用。
(五)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本公告工程量清单要求组织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质量保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免费保修,质保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材料成本费。
(七)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八)预算金额(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包含材料、人工、运输、安装、垃圾清运、税费等全部费用,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费用我院不再承担。
(九)材料要求:主要材料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一)报价表(按附件格式填报,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涵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施工内容);
(三)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的,须一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公司或经办人);
(六)施工服务承诺书;
(七)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报送。
(一)本项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计量单位为元。
(二)报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包干价,包含本公告全部施工内容所需材料、人工、运输、垃圾清运、税费等一切费用,我院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本次响应文件允许二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30000.00)以下,超出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月27日(五个工作日,周末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采购办。
(二)邮件递交
电子邮箱:****@qq.com。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下午17:30(以我院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要求:邮件主题注明“****卫生院**药房改造项目报价”;报价材料须为加盖公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供应商名称+报价材料”。
评标办法: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价法。
(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逾期或材料不齐者无效。)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3****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