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处置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0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拟对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回收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类别:含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家具等
(二)资产数量:40件(具体品类、数量、状况以现场实际踏勘情况为准),资产明细详见附件《报废国有资产清单》
(三)存放地点:州农业农村局
(四)资产现状:均已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无修复及继续利用价值,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单位资质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回收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收流程、运输方式、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
(四)报价单报价表(明确分类回收价格)。
(五)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在信封中,封口处请加盖公章。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三)报名地点:**市勐遮路1号,****办公室314室。
(四)联系人:魏子涛 ;联系电话:0691-****661。
(一)成交服务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回收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清运及场地清理工作。
(二)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拆卸、搬运、运输、处置等全部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
(三)成交服务商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废旧物资回收、环保、安全生产等规定进行规范处置,不得擅自将回收资产用于非法用途。
(一)我局将统一组织报名服务商进行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服务商视为已充分了解资产现状,成交后不得以资产状况与预期不符为由拒绝签约或履行。
****在公告期内收到相关资料后,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窗口(https://znyj.****.cn/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的服务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服务商将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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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