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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D1CWDB7K | 建设单位法人:甘磊 |
| 张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得所村委会肖家皮坡 |
| ******加工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5-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村委会肖家皮坡 |
| 经度:104.290610 纬度: 26.30802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5 |
| 曲宣环审〔2024〕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81MAD1CWDB7K001U |
| 2025-01-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8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D1CWDB7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2MA6QF6QJ0K | 验收监测单位:**元烁****公司 |
| ****2301MADM702P6R | 竣工时间:2026-06-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4QMOiI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万吨有机肥,其中颗粒有机肥8万吨/年,粉状有机肥12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吨有机肥,其中颗粒有机肥8万吨/年,粉状有机肥12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备料→发酵→陈化→破碎、筛分→搅拌及粉料包装→造粒→干燥→冷却→筛分、破碎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备料→发酵→陈化→破碎、筛分→搅拌及粉料包装→造粒→干燥→冷却→筛分、破碎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化粪池1个(容积为8m3),循环水池2个(容积分别为2m3),渗滤液收集池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为12m3),布袋除尘器1套(配套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旋风除尘器+水幕除尘器2套(分别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DA002)、1根30m高排气筒(DA003)),危险废物贮存库1间(占地面积5㎡)。 | 实际建设情况:化粪池1个(容积为8m3),循环水池1个(容积为2m3),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为12m3),布袋除尘器1套(配套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旋风除尘器+水幕除尘器1套(配套1根30m高排气筒(DA003)),危险废物贮存库1间(占地面积5㎡)。 |
|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的主要变动为取消腐殖土破碎机的设置、烘干方式变更及配套环保设施变更、渗滤液收集池取消建设、总平面布置图调整。 (1)取消腐殖土破碎机的设置 项目环评阶段腐殖土需采用破碎机进行破碎后方可进入发酵环节。根据验收阶段现场踏勘,项目外购可直接用于发酵的粉状腐殖土,因此取消了腐殖土破碎机的设置,项目取消腐殖土破碎机的设置后无腐殖土破碎废气产生,属于减小对环境影响的有利变动,项目取消腐殖土破碎机的设置不属于重大变动,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2)烘干方式变更及配套环保设施变更 项目环评阶段有机肥烘干采用间接烘干,项目烘干、冷却废气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水幕除尘器”处理后设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炉生物质燃烧废气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水幕除尘器”处理后设置1根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根据验收阶段现场踏勘,项目有机肥烘干方式为直接烘干,烘干炉生物质燃烧废气与烘干、冷却废气一同经“旋风除尘器+沉降室+水幕除尘器”处理后设置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有机肥烘干方式由间接烘干变更为直接烘干后烘干炉生物质燃烧废气与烘干、冷却废气共用一套治理设施处理后一同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配套治理设施减少1套,配套有组织排气筒减少1根。 项目环评阶段烘干、冷却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416t/a,氨、硫化氢排放量小,未定量分析,烘干炉生物质燃烧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010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81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408t/a。 根据烘干炉、烘干、冷却废气(DA002)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机肥烘干方式由间接烘干变更为直接烘干后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0.056kg/h、二氧化硫平均排放速率为0.238kg/h、氮氧化物平均排放速率为0.158kg/h,根据项目验收工况表,项目每天运营8h,年运行300d,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为0.1336t/a(小于环评阶段核算排放量:0.426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712t/a(小于环评阶段核算排放量:0.81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8t/a(小于环评阶段核算排放量:0.408t/a),项目有机肥烘干方式由间接烘干变更为直接烘干后各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环评阶段核算排放量,因此,项目有机肥烘干方式变更及配套环保设施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3)渗滤液收集池取消建设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有机肥发酵过程含水率严格控制在30%以下,实际发酵过程无渗滤液产生,配套渗滤液收集池未建设。 (4)总平面布置调整 项目环评阶段设置1间生产车间、1间发酵车间、1间成品库,根据验收阶段现场调查,环评阶段发酵车间变更为原料储存库,用于储存发酵后的原料,环评阶段成品库变更为发酵车间用于原料发酵,成品暂存设置于生产车间南侧空置区域作为成品暂存区。 项目无须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总平面布置调整后不新增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总平面布置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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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8 | 0.38 | 0 | 0 | 0.38 | 0.38 | / |
| 0 | 0.2286 | 0.2286 | 0 | 0 | 0.229 | 0.2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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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项目破碎、筛分、造粒环节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设置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破碎、筛分、造粒废气排放口(DA001)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氨、硫化氢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即: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 | |
| 2 | 旋风除尘器+水幕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项目颗粒有机肥烘干方式为直接烘干,烘干、冷却废气及烘干炉生物质燃烧废气一同经1套“旋风除尘器+沉降室+水幕除尘器”处理后设置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烘干炉、烘干、冷却废气排放口(DA002)经“旋风除尘器+沉降室+水幕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排放浓度≤5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mg/m3,氨、硫化氢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即:氨排放速率≤20kg/h,硫化氢排放速率≤1.3kg/h。 | |
| 3 | 项目发酵车间为全封闭式,仅留进出口,发酵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EM菌)源头控制恶臭气体产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项目发酵车间为全封闭式,仅留进出口,发酵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EM菌)源头控制恶臭气体产生。 | 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氨气≤1.5mg/m3,硫化氢≤0.06mg/m3。 |
| 1 | 合理布置,厂房隔音,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置,厂房隔音,基础减振。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规范化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堆存设施,布袋收尘灰、烘干炉炉灰、旋风除尘和循环水池清理产生的污泥设置临时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规定,须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和标示标牌,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同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台账管理制度;生活垃圾设置暂存设施,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处理。 |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烘干炉炉灰、除尘器收集灰、循环水池污泥清理后直接送至发酵车间内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项目已设置一间面积5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处置合同见附件9);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1 |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厂区及周边环境消毒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确实把环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或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社会环境风险。 |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0381-2026-008-L(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见附件10)。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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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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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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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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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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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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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