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7-2029年烟叶移栽面积核查数据采集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2027-2029年烟叶移栽面积核查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为****采购三年的烟叶移栽面积核查数据采集服务,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面积核查管理使用技术支持服务;2.数据外联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本项目计划金额约为(含税):19万元/年,三年合计57万元。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17.6415万元/年
2.5服务期限:2027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合同一签三年,项目管理实行供应商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服务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服务要求,资料清晰有据,数据真实准确。
2.7服务地点:********公司。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审核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23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5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资料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邮箱);
③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公司(**市**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
5.3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络报名需用投标人账户转账,并将报名费转账凭证同以上报名****公司邮箱****@qq.com。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登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公司(**市**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102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7-****796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省**市**区科普路固地尚诚B座24层
**办公地址:**市**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
联系人:李梦瑶、禹海波、罗朝辉、蒋伟鸿、何侃、杜凡、沈强
电话:0877-****966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