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26年**市“生态为民”行动的安排,涉及曲****公司生态环境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曲****公司****收费站附近)未批先建,没有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准就建设使用了生物质锅炉,这个锅炉的污染很大,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处理这个问题。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一是曲****公司2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手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版)淘汰类设备;二是曲****公司8吨/小时天然气锅炉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投入使用。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及配合科室、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内容。整改方案明确的3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对曲****公司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二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6年6月底前淘汰2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三是2026年6月底前完善8吨/小时天然气锅炉相关手续。整改时限为2026年11月30日,由****牵头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交办的问题立即展开核实,采取现场督办、盯办的方式,督促曲****公司及时整改。****环境局于2025年6月11日对曲****公司8吨/小时天然气锅炉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曲****公司处以22.1万元行政处罚,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袁续红处以5.4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曲****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曲****公司于2025年6月12****公司使用的2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三是曲****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依法重新补办8吨/小时天然气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25年8月27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人民政府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市“生态为民”行动投诉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3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
****将加强对曲****公司的监督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做好“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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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