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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格化管理宣传推广服务比选公告
****拟采用内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网格化管理宣传推广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网格化管理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项目概况
(一)围绕年度网格治理重点工作,统筹制定全年网格化管理宣传推广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落地执行,动态优化宣传内容。
(二)开展全媒体常态化宣传,聚焦网格治理质效、数智网格建设、民生服务成效等内容,常态化策划新闻选题、推送主流媒体,协助开展新闻发布、通气会商工作,构建常态化、深度化宣传格局。
(三)开展“网格**”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上答题、故事征集、亮点拍摄、群众爆料、网格开放日等线上线下互动活动,提升平台活跃度、粉丝量与群众参与度。
(四)负责全套宣传物料制作与投放,常态化制作网格工作小微视频、宣传海报、线下宣传栏、图解、科普素材等宣传产品,配合各专项工作完成宣传投放、推广落地。
(五)围绕党建引领网格治理、隐患整治、普法宣传、人居环境提升等年度重点专项,全程提供配套宣传保障、素材整编、亮点提炼、成果宣传等兜底服务。
(六)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相应的网格化管理宣传协助和支持。
(七)服务质量管控
服务成果验收与整改:承接方应接受采购人考核,提交宣传物料、宣传文案、视频、活动总结及其他服务成果后,应接受采购人审核验收。采购人认为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年度宣传方案或采购人确认要求的,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承接方应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不合格成果对应的服务内容扣减服务费用;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承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承接方未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年度宣传方案执行,宣传内容或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宣传物料制作、投放或相关宣传活动,未有效开展“网格**”宣传活动,连续多次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擅自转包、违法分包,因自身原因导致宣传事故,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承接方限期整改。承接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者其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用,并有权书面通知承接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承接方退还相应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并赔偿因违约或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知识产权归属:承接方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创作、制作或形成的全部宣传物料、文案、图片、视频、策划方案、活动方案、数据报告及其他服务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在采购人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后归采购人所有。承接方应确保相关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并配合采购人办理权利确认、登记或使用所需手续;如发生权利纠纷,由承接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保密与数据安全: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本项目过程中知悉或接触的采购人内部信息、工作数据、未公开宣传内容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复制、传播或将相关信息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非法使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数据安全事件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2.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网格化综合保障经费-宣传工作经费-委托业务费。
五、承接标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购买计划各项规定,****服务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
六、目标要求
通过整合全媒体宣传**,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推广工作,聚焦数智网格治理、民生服务实效与基层治理亮点,持续擦亮网格化管理工作品牌。全面提升“网格**”微信服务号的公众认知度、活跃度与使用率,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网格治理、隐患上报、文明共建,不断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全力构建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现代化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七、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履约保障:承接方应在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担保。服务期满、全部服务内容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承接方不存在违约或赔偿责任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等额担保责任;承接方存在违约或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不足部分由承接方继续承担。
九、响应文件内容(以下内容格式自拟,按顺序编制目录和响应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公司资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响应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需为有效状态,存在吊销、注销、过期等情形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响应单位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有权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相关信息,若声明不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响应单位需自行提供无上述记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评审小组有权进行查询、复核,****小组复核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资质证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响应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三)投标报价函(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高于预算
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
(四)工作方案或大纲;
(五)相关项目业绩(响应单位近5年内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分工情况等材料);
(七)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应完全覆盖采购人潜在风险点);
(八)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公司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6年10月23日下午17:00前递交纸质响应材料至****(地址:****中心综合服务楼**三楼305;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徐师,178****1552,递交资料联系人及电话王师,****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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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