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80万大卡生物质气化导热油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80万大卡生物质气化导热油锅炉项目
地点:**省****县无量山镇新桥集贸市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锅炉改造项目在企业原有240㎡锅炉房内建设,对外无新增用地。本次将锅炉房内原有2t/h燃煤锅炉拆除后**180万大卡(3t/h)生物质气化导热油锅炉1台,用于供给原有年产5000吨脂松香生产线后续生产所需热能。企业原有燃煤锅炉(2t/h)拆除并**燃生物质锅炉(3t/h)后,企业原有年产5000吨脂松香生产线工艺流程及生产能力不变,所需热能不变。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000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