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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 校区 4 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范》(GB/T22490-2025)《水土保持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规范》(SL/T336-2025)《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9月10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校区4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验收结论:******校区4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且运行、管理及维护责任已落实。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校区4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限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10月16日止,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普家圆 135****2701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沈 卫/138****9858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