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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补遗
致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区龙街村片区玫瑰**段、103号路及周边项目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拆除”与招标文件其他位置项目名称不一致,特此澄清项目名称为:**区龙街村片区玫瑰**段、103号路及周边项目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拆除服务单位。本澄清不属于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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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