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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一、****保障局《关于转办**市药品配送企业调整的函》有关要求及相关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中心将于2026年7月17日对**市基层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变更:
附件标注“无其他州、市配送权”的配送企业递交新增基层配送权限申请(格式自理)、银行开户信息等;附件标注“保留”的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附件标注“终止”的配送企业终止其在**市辖区范围内的基层药品配送资格。****保障局有关通知要求,增加了基层药品配送权的国家集中采购**省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
二、 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交易系统内《关于2026年7月提单时间及配送关系设定时间的通知》,于2026年7月19日至22日做好配送关系设置;****医疗机构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710室
联系电话:087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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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