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富源县清溪河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补遗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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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清溪河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建设局、曲****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诚信承诺的通知》(曲建字〔2026〕19号)文件规定,招标文件中须增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如下: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自愿参与上述项目投标活动,为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投标行为,现就本次投标及中标后履约全过程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企业业绩、财务状况、信用信息等全部投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伪造、变造、借用、挂靠、虚报、篡改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出借资质、挂靠投标,不出租、出让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不恶意低价竞标、低于成本报价恶性竞争,不恶意哄抬或压低投标报价。

四、坚决杜绝串通投标行为,不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私下串通报价、围标串标;不以行贿、回扣、礼品馈赠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五、规范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使用本单位自有设备独立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密、递交、解密工作,不使用虚拟机、不共用办公设备、不与他人共享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委托代理人、投标保证金经办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正式人员,可随时提供在岗佐证材料。

六、若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中标项目,不擅自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七、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务实名制、工资专户管理等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八、依法理性提出异议、投诉,投诉材料真实客观,不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恶意缠诉,不干扰招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九、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及招标相关工作人员,不谋取不正当评审优势,严格遵守招投标现场管理规定。

十、坚决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各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工作。

十一、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及信用动态评价,若存在违背承诺、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自愿接受信用记分、失信公示、限制投标、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处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纳入招标投标档案长期留存。

承诺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代理机构重新上传系统的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其余内容不作调整,报名时间、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县建筑****办公室

日期: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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