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拟对**辉固****公司一户债权及相应从权利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0日,债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含罚息、复利) | 本息合计 | 担保详情 |
**辉固****公司 | 20,000,000.00 | 7,937,981.45 | 27,937,981.45 | 1、抵押物:****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区**路43号附属楼抵押,建筑面积:3464.82平方米;使用权性质:非住宅。 2、保证人:李一丁、杨丽仙、郁茂合、龙丽(曾用名:龙丽花)、邱松涛、**辉固****公司。 |
18,000,000.00 | 6,293,342.09 | 24,293,342.09 | ||
14,000,000.00 | 4,191,931.94 | 18,191,931.94 | ||
合计 | 52,000,000.00 | 18,423,255.48 | 70,423,255.48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2025年3月20日至转让日之间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代垫费用一并转让,归受让人所有。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折扣变现、诉讼追偿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871-****09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 ****0016。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