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曲农﹝2025﹞13号)、《****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市**县小百户镇中坝村旁冷库菜叶腐烂,异味扰民,渗滤液流进旁边水沟,雨季流入**河。经调查实,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均属实。举报****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所建的6间冷库,距离最近的村庄410米,2023年3月30日,**县****公司****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并经营管理至今。****公司日常保洁不到位,场区存在少量遗留废弃菜叶腐烂,有明显异味,场区四周沟渠水塘有渗滤液残留,雨水冲刷后经场内沟渠流入冷库旁的南冲水河,后汇入下游**河;2024年6月10日,****环境局**分局对场区四周沟渠水塘、南冲水河、**河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南冲水河、场区四周沟渠水塘水质氨氮含量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下游**河水质氨氮含量达地表水I类标准。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厂区雨污未分流,经营过程中有废弃菜叶及渗滤液产生,雨水冲刷后流入河流。根****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4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对**县****公司渗滤液污染外环境行为立案调查。二是督促企业清理场区周边沟渠内的存量渗滤液,并运****公司依规处理。三是完成场区彩钢瓦遮雨棚建设,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四是完成场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污水收集池,实现场区污水、渗滤液集中收集转运****公司处理。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年7月30日前),****环境局**分局、县水务局、****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2024年6月12日,****分局对**县****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行为立案查处(曲环立〔2024〕6—14号);通过对问题点位进行水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氨氮含量低,**县****公司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环境局****委员会决定,予以撤案处理。二是由****督促企业落实日产日清制度,立即清理场区遗留废弃菜叶,减少异味扰民,2024年6月11日,场区遗留废弃菜叶已全部清理完成。****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清理场区周边沟渠内的存量渗滤液,并运至******公司处理,2024年6月11日,渗滤液全部清运完成。四是完成场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实现场区污水、渗滤液集中收集转运至******公司处理,目前已完成全部改造工作。(由于多方原因,目前该冷库处于停运状态,暂时不会产生废弃菜叶、污水及渗滤液)针对以上整改情况,**县小百户镇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13份,基本满意17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处理厂区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坚决杜绝生产生活废水、垃圾乱排乱放现象。并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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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