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曲农﹝2025﹞13号)、《****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及D3YN202****40004、X3YN202****50028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及D3YN202****40004、X3YN202****50028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市******屠宰场异味严重,凌晨卡车出入噪声扰民。(D3YN202****40004举报内容:**市**县**山街周陆民生猪交易市场距居民住宅仅 2 米,每天凌晨 4 点开始杀猪,猪叫声长期扰民,猪圈臭气熏天。
X3YN202****50028举报内容:**市**县学苑街 11 号附****屠宰场紧邻居民楼,在小区围墙边搭建猪舍养猪,臭气、噪声严重扰民。)。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基本属实,D3YN202****40004举报内容涉及4个问题,2个属实、2个基本属实,整体上属实;X3YN202****50028举报内容涉及4个问题,1个属实、1个不属实、2个基本属实,整体上基本属实。举****屠宰场为**县路明****公司生猪待宰间(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县北坛山学苑街32号),成立于2000年6月(周边无居民区),2003年5月**县金景******公司待宰间旁的空地上进行建设(联排别墅4幢1—9****公司待宰间相邻),公司营业执照、排污许可、生猪定点屠宰证在有效期内,****公司生猪待宰间的粪便、尿液及屠宰间产生的废弃物,****公司厂界及金景**小区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臭气浓度均未超标,但能闻到异味。该公司每天6:00—22:00时将生猪拉运至待宰间,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2023年9月22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29****公司厂界及金景**小区开展监测,噪声、臭气浓度未超标,但能闻到异味,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屠宰场存在异味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根****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5条整改措施分别为:****公司关闭待宰间,进行清洗、消毒和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公司每天对屠宰间进行3次清洗、消毒、除臭,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等,保持环境整洁。三是安装隔音棉,加强隔音降噪,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四是将生猪屠宰时间由原来的凌晨4:00—7:00调整为上午6:30—9:00,并调整屠宰工艺。五是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厂界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30日前),****环境局**分局、****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2024年5月26****公司与金景**小区相临的待宰间进行拆除,关闭整个待宰间,并进行清洗、消毒和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二是由********公司每天对屠宰间进行3次清洗、消毒、除臭,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等,保持环境整洁;三是屠宰场屠宰车间、待宰车间加装了隔音棉、彩钢瓦等隔音装备,加强隔音降噪,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公司自2024年5月26日起将生猪屠宰时间由原来的凌晨4:00—7:00调整为上午6:30—9:00,并调整屠宰工艺,采取电击后放血,时间由120秒左右缩短到10秒左右;五是2024年5月29日,****环境局****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东)、屠宰间、金景**小区大门口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平均值为昼间55.3分贝,未超出标准限值范围(昼间60分贝)。针对以上整改情况,**县同乐街道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40份,收回40份,其中满意4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压****屠宰场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屠宰场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噪音、粪污、废水处理,不断降低大气和噪声污染。
****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