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曲农﹝2025﹞13号)、《****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市**县三岔河镇**塘湿地被侵占建房、围塘养鱼、开设农家乐,严重破坏湿地生态。三岔河镇羊河办村无公厕卫生差,垃圾管理混乱,南盘江(摆羊河段)垃圾随处可见,且有野蛮开采河沙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三岔河镇**塘区域有14户农户采取藕鱼共生、种养循环方式进行养殖,不存在围塘养鱼的情况。根据2020年1月和2023年1月的卫星影像图对比,2020年以前**塘环线内37个建筑物,近期没有新增建筑物。环**塘路内有3家农家乐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佳园”、“怡心园”餐饮店化粪池尾水还田利用,“红莲舫”餐饮店化粪池尾水排入**塘,“怡心园”清洗废水直排**塘。举报件反映的“三岔河镇羊河办村”为“三岔河镇摆羊河村”,该村建有卫生公厕4座,配备4名管理人员常态化清扫。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因部分地段管理空缺临时堆放垃圾5吨。2024年6月6****水务局对南盘江摆羊河段进行核查,未发现该河段周边有垃圾。2001年以来,****水务局定期开展河道采砂巡查,均未发现违法采河沙行为。2024年6月6日,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反映未发现有开采河沙情况。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塘存在违法建筑、营业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不到位,污水综合利用率低;“红莲舫”餐饮店尾水和“怡心园”废水直排**塘。根****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4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加强农用地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筑,针对已经存在的37个历史违法建筑物,待国家出台政策后,分类处置,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二是加大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三是督促“怡心园”、“红莲舫”2家餐饮店封堵排水口及化粪池出水口,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杜绝废水外排**塘水体。****餐饮店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外排情况。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5年6月30日前),具体****人民政府、******局、****分局、****草原局、****建设局、县水务局、****旅游局、****执法局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对**塘区域内的建筑物开展全面排查,加强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筑,加大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已经存在的37个历史违法建筑物均属于2020年7月3日以前建设,现今没有相关处罚依据,待国家明确处置政策后再进行处置;二是加强监管,完善鱼塘养殖租赁合同、养殖许可证等手续,规范养殖;三是督促“怡心园”、“红莲舫”2家餐饮店封堵排水口及化粪池出水口,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杜绝废水外排**塘水体;****餐饮店于2024年6月15日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外排情况;五是2024年6月7日,****政府已将三岔河镇羊河办村空地上堆存的5吨垃圾清运至三岔河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后续将加大清运频次和保洁巡查力度,杜绝乱堆、乱放、乱丢垃圾,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针对以上整改情况,****人民政府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4份,收回34份,其中满意32份,基本满意2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筑,加大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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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