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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藤条江金水河口岸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zsthjjjpfj/2025-00004

发布机构
****分局

文号
金环报〔2025〕9号

发布日期
2025-04-03

时效性
有效
**县藤条江****岸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179****环境局**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仙人洞路24****环境局**分局自然生态科

邮 编:661599

项目名称 **县藤条江****岸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州**县**河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县藤条江****岸段治理****水利局行政许可(红水许〔2025〕25号)(项目代码:****),河道范围长4006.67m(说明:河道范围长4006.67m,因其中两段K1+876.14m—K2+003.36m、K2+645.76m—K3+055.61共537.07m河道没有任何工程措施,故计算治理河道长为3469.6m,以下提到的治理工程河道长均为3469.6m),其中左岸里程Z3+217.99m—Z3+992.90m为治理段;右岸里程Y0+000.00m—Y0+920.35m、Y1+445.22m—Y1+856.79m为治理段。综上:左岸堤线治理长774.91m,右岸堤线治理长1331.92m,治理堤线总长2106.83m。治理范围以修堤、护岸为主,兼有疏浚等工程措施。亲水平台4座,排涝涵管6座。项目总投资为235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中有土方开挖、机械碾压等作业,这样势必会造成占地范围植被的破坏,部分施工活动会影响区域周边的鸟类等动物的栖息和觅食等。同时会带来扬尘、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为了有效保护工程所在区域的动植物**,本评价在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的基础上提出施工期生态破坏防治措施:

(一)陆生生态

1.工程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内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

2.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选用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施工结束后尽快完成植被恢复;

3.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禁止在征地范围外施工,避免占用征地范围外的植被。

4.施工中制定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5.加强对项目区内的生态保护,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法。

6.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任何哺乳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7.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8.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和河道。

9.施工中要杜绝对河道水质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10.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二)水生生态

1.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减少河道扰动面积,尽量减少河道底部开挖及河道扰动范围,减少对河道底部的扰动;

2.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等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置,严禁排入河道;

3.严禁施工人员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4.避让鱼类繁殖期施工;

5.围堰施工严禁导致河道断流,围堰段河道治理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围堰。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是土石方开挖场地及施工运输道路。运输噪声为不连续性噪声,****加工场地噪声为连续噪声。项目采取夜间不施工的制度,主体工程施工主要为土石方的开挖、钢筋结构混凝土的浇筑,其噪声产生量较小,施工流程快,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少。运输噪声为间歇性,故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且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

三、大气环境防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区扬尘、施工生产区内扬尘)、施工道路车辆运输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的尾气等。

1.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河边,开挖土石方较为潮湿,产生的灰尘较少,通过洒水降尘可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砂石料等临时堆放可进行土工布遮盖措施;水泥等粉状物料堆存在施工生产区,设置遮挡、避免裸露;

2.混凝土拌合系统设置在施工生产区内,施工生产区四周设置围挡,并定期清洁,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合过程在混凝土搅拌机内封闭进行,并采取降低水泥、砂料的投放高差,洒水降尘等措施,而后通过混凝土罐车运送至施工现场,减少粉尘产生量;

3.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

5.运输车辆使用篷布遮盖,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6.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生产区要限速行驶;

7.聘请专人,定期对场内道路进行清扫,消除积尘,维持路面平整和洁净。

8.平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水环境防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基坑废水等。

1.本工程拟在每个搅拌机旁设置一个1m3废水收集池,各个搅拌机在每日施工结束后进行清洗,清洗废水通过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生活废水依托项目周边村庄生活设施处理后周边村民自行清掏用作肥料使用,不外排。

3.基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或混凝土搅拌用水。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开挖土石方、工人生活垃圾。

施工开挖产生的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表土全部用于河堤植草护坡或其他区域复耕和绿化覆土利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率达100% 。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没有做公众参与。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