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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弥勒市拓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mlsswwj/2025-00008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2025-04-01
有效性有效
****关于准予**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3月26****机关提出**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3月26日依法受理,项目代码:****。根据相关规定,本机关委托****组织开展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附件:**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你单位关于审批**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交通情况

**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村委会阿雨龙村,矿权范围地理极值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3°21'20.224"~103°21'32.502″,北纬:24°26'47.889"~24°26′58.564″;****中心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3°21′26.564″,北纬24°26′54.406″,项目区海拔在1752~1809米之间。**北侧有简易公路与阿雨龙公路相接,现状阿雨龙公路为混凝土路面,路宽4米,项目区周边交通较为方便。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露天矿山一座,配套建设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根据《**市****公司西一镇雨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吨/年)露天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分析,项目批复采矿权为0.0495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由11个拐点组成,**范围内累计查明**储量83.9万立方米(225.70万吨),其中控制**量55.2万立方米(148.50万吨),推断**量28.7万立方米(77.20万吨)。本次设计开采区域为矿1拐点连接矿7拐点南侧区域,设计开采面积为3.46公顷,本次开采区域设计开采**储量为62.00万立方米(166.80万吨),采矿回收率为95%,采出**量58.90万立方米(158.50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18.58万立方米/年(50.00万吨/年),矿山可采年限约为3.17年。

(三)项目占地情况

本项目主要由矿山开采区、工业场地区、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禁采区及表土场区6部分组成,共计占地5.07公顷,其中:矿山开采区占地3.46公顷,禁采区占地0.38公顷,运输道路区占地0.35公顷,工业场地区占地0.80公顷,办公生活区占地0.08公顷,表土场区占地0.18公顷(布置于工业场地区内,面积不重复计列)。

本项目区现状占地为林地、耕地、其他土地及交通运输用地。其中占用林地3.86公顷,耕地0.52公顷,其他土地0.5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7公顷。以上占地性质均属临时占地,占地权属为**市西一镇。

(四)项目建设土石方情况

本项目总计开挖土石方62.53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1.01万立方米),区内回填利用1.12万立方米(含绿化覆土1.01万立方米),采出矿**量为58.90万立方米经加工后对外出售,挡墙建设利用区内毛石0.04万立方米,产生废弃渣土2.47万立方米均运至**市西一镇麦香雨建筑****公司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弥****采石场)采空区复垦回填使用。

(五)项目建设投资、工期及拆**置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675.6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0.00万元,计划于2025年3月动工建设,2025年9月建设结束,总工期为7个月(0.58年)。项目由**市****公司组织实施,不涉及移民搬**置情况。

二、方案编制情况

《方案报告书》编制内容基本符**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编制目的明确,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征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5.07公顷。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分析与预测内容、方法和结果。项目共计占地5.07公顷,工程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4.69公顷,损毁植被面积3.86公顷。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022.18吨,其**生土壤流失量为85.60吨,新增土壤流失量为939.81吨。

五、水土保持措施

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布局基本合理。结合项目主体设计布局、施工组织设计,本方案针对现场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主要设计措施布局如下:

(一)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为:

1.建设期:矿山开采区表土剥离0.09万立方米;运输道路区表土剥离0.09万立方米、排水沟850米、排水涵管33米;工业场地区表土剥离0.19万立方米、排水沟460米、沉淀池1座;办公生活区表土剥离0.02万立方米、排水沟113米。

2.运行期:矿山开采区表土剥离0.63万立方米、平台排水沟1090米、沉淀池2座。

(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

除主体工程已考虑和设计的各种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外,本方案主要针对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状况,对各防治分区进行了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1.建设期

(1)植物措施:运输道路区植被恢复0.09公顷、穴状整地738个;

(2)临时措施:运输道路区临时覆盖720平方米;表土场区临时拦挡75米、临时排水沟108米。

2.运行期

(1)工程措施:矿山开采区土地整治3.33公顷、复耕0.15公顷;禁采区土地整治0.22公顷;办公生活区土地整治0.08公顷、复耕0.03公顷;工业场地区土地整治0.80公顷、复耕0.33公顷;

(2)植物措施:矿山开采区植被恢复3.18公顷、穴状整地9008个、抚育管理3.18公顷;运输道路区植被恢复0.22公顷、穴状整地248个、抚育管理0.22公顷;办公生活区植被恢复0.05公顷、穴状整地57个、抚育管理0.05公顷;工业场地区植被恢复0.47公顷、穴状整地529个、抚育管理0.47公顷;

(3)临时措施:表土场区临时覆盖2160平方米。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监测的时段、内容、方法和监测点的布设。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及取费标准符合概(估)算编制的现行有关规定,基础单价基本合理。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投资共计94.42万元,其中:建设期水土保持投资36.34万元,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58.08万元。

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投资36.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1.0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26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73万元,独立费用18.11万元(监理费2.32万元,监测费5.73元),预备费0.6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55万元(35490.00元)。

项目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58.0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9.5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8.3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3万元,独立费用20.03万元(监理费12.68万元,监测费7.14万元),预备费0.9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67万元(最终按实际开采量计征)。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不纳入水土保持总投资,计入运行成本。

八、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及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拟定的防治目标。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六项指标均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九、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二)依法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区的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认真抓好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四)严格按照该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在项目开工建设时,同时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批准。需增设弃渣场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审批。

(七)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市****公司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项目运行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按开采量0.3元/立方米计算,由建设单位到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按照开采量按季度缴纳,于季度终了次月15日前自行申报缴纳。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