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西**乡官塘民宿项目(O+EPC)(项目编号:****)变更如下: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一)前附表、第41条:1、联合体投标的,开标时以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为准,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单位,共承担设计工作、采购工作、施工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即可。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更改为:
1、联合体投标的,开标时以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为准,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施工和运营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即可。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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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