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选择评估机构公告8号
(2025)云0403评8号
我院对外委托****名下坐落于**市**区玉江大道1号(龙旺湖城)45套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请符合以下条件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鉴定机构:
1、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2、住所地在**市范围内;
3、信誉良好。
一、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4月3日上午9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网上报名。评估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三、摇号情况说明
1、我院定于2025年4月3日10:00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2、若只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案评估机构;
3、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正选机构,中签2、3(等)按顺序依次为备选机构;
4、请报名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择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5、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6、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7、备选机构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事项和双方当事人意见确定。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评估费需待有评估结论后方能缴纳,请谨慎选择是否参与评估。
正选机构应在摇号结束后三日内到我院接收委托材料,或者联系我院确定其他接收方式,逾期将委托备选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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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