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推进情况,开展零星设备(数字中继台、对讲机)采购工作,本次采购项目以公开询比价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零星设备(数字中继台、对讲机)采购项目;
招采范围:详见询比价文件;
交货时间: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通知供货时间组织供货到场,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交货地址:**省**市**县**镇****项目指定交货仓库或地点。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竞谈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竞谈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竞谈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成交人实际到货产品必须按照文件内要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材质、执行标准等生产,如供货材料与询比价申请文件内不符,质量不满足使用要求,导致无法安装或正常使用的情况,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处理。
2.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时间组织供货,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相关规范组织生产、检验,最终供货产品须附带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检验/试验证明等出厂证明文件。
3.被确定为本采购项目成交人的,供货、调试过程由成交人提供所有产品的配套件、附件、辅耗材、易损件等,全套供货产品调试验收合格,满足采购人具备使用条件为止。
4.申请人所报价的产品性能参数不低于供货清单内技术参数要求,调试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所有产品配套资料整理封装完成移交采购人归档。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出涨价。成交人拒绝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采购人有权根据比价结果重新选取成交人进行**。
2.报价时,申请人已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的变动及采购人付款条件等因素,履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出涨价或变更付款条件。
三、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询比价文件随公告在“****集团招采发布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内自行查看和下载(http:/zcfb.****.cn/sjhz/),并于2025年3月30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公告附件1),同时需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177****4143。
四、报价相关要求
1.申请人提交报价文件为一次最终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以实际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标准之一,成交价以实际报价为准。申请人参与报价的物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执行标准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一票到厂含税落地交货价,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物资材料价款、包装运输费、专用工器具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质保更换维护费等,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的按最新税率执行,****银行****银行汇票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1.报价申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确认通知函》、《报价表》、申请人最新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所有报送文件必须每页加盖行政公章为有效报价。
2.报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9:00前,报价申请文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电子邮箱地址:****@163.com(邮件****公司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
3.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询比价。
4.参与确认函、询比价申请文件、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是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格式扫描件,各询比价申请人确保递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未按要求编制递交的文件其参加询比价响应文件无效。
5.请各询比价申请人提前作好准备,于2025年4月2日9:00按时参加零星设备(数字中继台、对讲机)采购项目现场或电话免提询比价会议。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评审以所报询比价申请文件资料为依据。
(二)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公司放弃参与此次询比价。
(三)参与此次询比价的费用自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镇大坪子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77****4143
邮 箱:参与确认函递交邮箱****@qq.com,询比价申请文件递交邮箱****@163.com。
附件1:参与确认函
附件2:询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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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