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度财〔2024〕55号)、《****分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采〔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局****分局****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现将该项工作购买服务计划编制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 购买主体
****
三、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607行业投诉处理服务
五、 资金预算
市场提升发展经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350000.00元
六、 购买内容
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
七、 承接标准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三)供应商应设立专门服务团队,确定专人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八、 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管理局****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依法处理好日常消费投诉,进一步建设消费投诉处理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消费投诉办理质效,强化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有效化解,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消费投诉处理调解服务。组成专业调解团队,对分局年度各渠道接收到的消费投诉纠纷进行受理调解,对信访投诉疑难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职业举报行为的处理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投诉举报件行政复议答复、信息公开答复,日常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法律服务。针对如何防范消费陷阱进行宣传和指引,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协助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1. 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2. 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审进行实地考评及评选;
3. 定期对已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监管考评法律服务。
(四)应急、紧急工作处置的法律服务。协助分局制定关于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对处理方案所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服务。安排适当相关律师及专家顾问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每年负责单位内部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 10 次,协助分局对监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不少于 20 次。
十、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871-****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