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金荷公园扩建一期),根据《****改革局关于对**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投资〔2022〕16号)选址****中心老**。******局规划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现将**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金荷公园扩建一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前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金荷公园扩建一期)
建设项目依据:姚发改投资〔2022〕16号(项目代码:****)
拟建设规模:拟用地约0.9377公顷
用地位置:****中心老**(金荷公园北面)
申报类别: 行政许可
申报单位: ****
公示类别: 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
审批公示单位: ******局
审批单位:******局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局将依法进行审批。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局 0878-****186
******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