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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西****中心无法继续经营,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西****中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并注销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现将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经营机构名称:西****中心
经营机构地址:****客运站B4-6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宋孝立
经营场所地址:****客运站B4-6号商铺
经营场所负责人:宋孝立
许可项目(范围):游泳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4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反馈,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中心不在具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资质,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被注销游泳馆名义对外经营游泳项目,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876-****058
联系地址:********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