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部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你们上报的《**镇勺达村等5个村蔬****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2025年1月14日市级评审、1月22日省级复审。现批复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作为基层党建年度重点任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至少确定1名领导干部挂钩联系该项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地要统一设置美观**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公示牌,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项目成效等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明确村集体投资产权。科学界定项目村的投资形式,组建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明确各占股村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公司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关系,明晰集体所有产权,确保村集体投资所有权不变。
三、确保村集体投资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发挥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管理、**开发、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经营新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保障能力。
四、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严格按照上报的请示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项目建设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区级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
五、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三资”管理、村财乡管等制度,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严禁套取挪用扶持资金,确保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资产流失,相关各方利益被侵占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