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牙科综合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昆****商务中心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医院牙科综合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元。
★4.最高限价: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医院牙科综合设备采购,包含:连体式牙科综合治疗机、空压机、便携式X光机、牙片宝、手机(X光机手持终端)。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成;(申请人可在此范围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政府采购不良****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盘****商务中心A座10楼)。
方式一: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4)转账凭证,发送至****@qq.com,留下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资料等信息。(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185****3996)。
方式二: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请各潜在申请人从单位账户向代理机构转账缴纳:
收款单位:****;
账号:87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金星支行。
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或备注项目编号。
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4月07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省**市盘****商务中心A座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方式: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
★2.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4.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为贯彻落实《****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精神,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故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上发布,采购信息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申请人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嵩****农场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138****1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盘****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马莉、刘悦、张怀林 0871-****3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莉、刘悦、张怀林
电话:0871-****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