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年朋友及家属:
根据《****民政局等6部****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怒民发〔2024〕4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怀,现就2025年高龄津贴政策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具有兰坪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含年满80周岁当月)的老年人。******部门制发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出生日期为准。
二、发放标准
1.80周岁-99周岁的高龄老人80元/人/月;
2.100周岁及以**龄老人800元/人/月;
三、发放形式:
高龄津贴按月发放,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代发银行机构将在发放资金时同步为发放对象或其亲属免费发送资金兑付短信(发放津贴短信模板:“您好!您的尾号XXXX的个人账户,于XX年XX月XX日收到****XX年XX月老年人高龄津贴XX元,发放周期为按月,****政府的****政策”。)
四、发放程序
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免申即享”,按照“免于申报、动态核查、分类处置”方式进行办理。
(一)免于申报。
免去“申请”流程,依托****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津贴。“管理平台”****民政厅按年度提供的即将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于当年每季度首月在系统内将下一季度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办事处****社区)调查核实。基础信息准确无异的,****政府 ****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管理平台中作出“审核通过”意见,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基础信息有误、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政府****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作出“审核不通过”意见,并提交佐证材料。
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不在核查范围但户籍地在辖区范围内 且下一季度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村(社区)工作人员须将核查信息(含****人民政府****办事处),由 ****政府****办事处)工作人员将核查确认信息(含佐证 材料)手动录入管理平台,并提交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审核。
(二)动态核查。
实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政府****办事处) 对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信息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核查。核查期间,各地在依托****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预警信息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了解、视频通话、上门走访、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
(三)分类处置。
1.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对核查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老年人, ****政府****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系统上选择“暂停发放”,待取得联系后进行补发;存在跨年的,自完成信息核查认证当年的1月份起补发。“暂停发放”期间,须按“动态核查”要求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核查。
2.户籍确认。对于人户分离的老年人,****人民政府****办事处****社区)与老年人通过电话联系或其 他方式确认其相关信息,户籍地根据与老年人确认的信息进行发放。对发现迁移户籍的老年人,迁入地县级民政部门须及时与迁出地县级民政部门对接,做好发放情况的信息比对,避免漏发或重发。户籍迁出县级行政区域的,从户籍迁出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户籍迁入新的县级行政区域,从户籍迁入次月起开始发放补贴。
3.去世。发现老年人去世的,村(社区)工作人员****人民政府****办事处)后,****政府(街道办 事处)工作人员在系统上选择“停止发放”并上传佐证材料,并 在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停发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资**全:
高龄津贴发放全程透明,杜绝冒领、截留等现象。老年****银行短信及时了解资金到账情况。
2.政策咨询:
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 0886-****583
翠 屏 街 道 0886-****599
金 顶 街 道 0886-****288
啦 井 镇 0886-****087
营 盘 镇 0886-****364
兔 峨 乡 0886-****049
通 甸 镇 0886-****356
河 西 乡 0886-****198
石 登 乡 0886-****058
中 排 乡 0886-****092
温馨提示:高龄津贴是国家关爱老年人的重要举措,请广大老年朋友及家属相互转告,及时关注当地民政部门的最新通知,积极配合身份确认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这项福利政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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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