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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县内申请取得劳务派遣经营****公司及在本县****公司,开展了2024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经2025年3月2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核验结果公示如下:
一、合格单位(10家)
**县民生****公司、******公司、**鸿鸣****公司、**用才****公司、******公司****公司、**汇英****公司、**从珅****公司、**武琪****公司、******公司、**狮山****公司。
二、不予确定等次(1家)
******公司。
以上核验结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政策法规股反映。通信地址:****政策法规股(405室)。
邮编编码:****
举报电话:0878—****572(局办公室)
0878—****402****仲裁院)
****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