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竞争性谈判,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官方网站(http://www.****.cn)”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院内竞争性谈判要求
1. 项目名称:****13C呼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4.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 预算金额:48000元
6. 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13C呼气分析仪,包含设备及其运输配送、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6.2采购清单
6.3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响应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4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本次院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需对配套耗材报价(备注:尿素(13C)散剂呼气试验盒每颗不超90元)具体参数详见附表一。
7. 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采购清单要求的货物设备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其他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后续技术支持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8.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及验收完毕。
12. 项目实施地点:****院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近年内(2023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税务局税收通****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2供应商在院内竞争性谈判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院内竞争性谈判将被拒绝。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同时根据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3. 其他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承诺函
****: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九)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若我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政府采购法及相****公司法律责任,由此造****公司承担。
四、响应材料要求
1. 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 资格审查部分:
2.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近年内(2023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税务局税收通****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4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2供应商在院内竞争性谈判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院内竞争性谈判将被拒绝。
3.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4. 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同时根据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注:
①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的资质证明材料(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如投标人符合该条规定的要求,可自行说明情况或提供承诺函);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5. 技术部分:
5.1技术偏离表:
5.2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5.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5.4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5.5首轮报价表:
6.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7. 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份),还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3月27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26.com)。
3. 联系电话0875-****727;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院内竞争性谈判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六、院内竞争性谈判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5年03月28日下午15:00(供应商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腾****社区明和小区139号(****后勤综合楼7楼)。
1.3.联系方式:****采购办 0875-****727
2.院内竞争性谈判要求:
2.1院内竞争性谈判时,采购人将对设备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设备性能、配置、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院内竞争性谈判结果。
3.院内竞争性谈判规则:
3.1各潜在院内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在院内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终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申请人。若最终综合评分相同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监狱企业产品或节能产品。
3.4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七、监督
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697 纪检监察室:0875-****558
重要备注:
1. 本次院内竞争性谈判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份,还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