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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水库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库扩建工程
项目地点:**县三营镇大佛**侧弥茨河支流南河涧左岸南塘箐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限: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主任 135****98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