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城**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政发〔2017〕28号)文件要求,结合《****建设局等8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转发**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昭住建联发〔2024〕9号)精神,我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第1批次共受理申请书100份,****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局、****管理局、****大队、****中心、****中心等八个职能部门联审及申请资料审核,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25户,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75户。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25户。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在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资金大于10万元的5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县**内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的2户;属于搬**置人口且在黎明、七里、北门、天生、邱家屿五个**集中安置点范围有安置房的1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不能提供车辆价格证明资料的14户;申请人务工地点****社区范围内的3户。(详见附件1)。
二、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75户(详见附件2)。
三、摇号分配
分配时间待公示期满后另行通知。
四、公示期
本次公示期为5日历天(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
五、相关事宜
公示期内,申****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若申请对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建设局住保中心(移投大厦五楼)反映;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70-****583。
附件:1. **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不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 .xlsx
2. **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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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