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院 ****医院
关于****公司对一批报废资产残值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社会各有关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医院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司,为医院提供相关服务,诚邀****公司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关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注****公司(主营业务为资产评估),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备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在执业和年检过程中年检合格,近三年没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失信行为。
二、提供服务内容:
动产(含车辆、医疗设备、通用设备、家具家电等资产)、不动产(含电梯、综合楼标识牌等资产)、无形资产、资产租赁、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等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为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续签。服务期内按需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签订合同后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完成所委托的全部工作。
项目预算:本批次资产报废残值评估的项目报价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 2914号)收费标准,按照每档最低费率的35%开始下浮,下浮最高者为中标人。其余无资产原值的委托项目单独议价。
三、报名资料及相关安排:
1.报名资料:
A)机构介绍、职业人员介绍、业务介绍、负责人介绍;
B)法人主体资料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D)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E)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F)业绩证明材料:云****医院或其他类似业绩(以合同或评估报告为准);
G)诚信承诺书(附件3);
H)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5年03月17日09:00至2025年03月19日17:00,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A---H项加盖公章,格式为PDF文档,发送扫描件到邮箱:****@163.com,文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备注:未参加报名的单位将不得参与后续现场勘查及询价等环节。
四、现场勘查:
若需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00—16:00;
联系人:财务科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0163。
五、询价环节:
1.需提交纸质材料:
1.1机构介绍、职业人员介绍、业务介绍、负责人介绍;
1.2法人主体资料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及复印件(需具备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资质);
1.4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1.6业绩证明材料:云****医院或其他类似业绩(以合同或评估报告为准);
1.7服务方案及报价(附件2);
1.8诚信承诺书(附件3);
1.9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询价环节中,1.1—1.9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2份纸质材料,请单独密****公司****公司法人签字,我院将留存备用。
2.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00至17:00,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市**区富康路2号)
审计科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3112
六、询价文件开启及评审:
医院组织相关院内专家统一对询价文件开启,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此次评估服务费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人。
七、监督:
本****监察室进行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0143
九、公示:
询价结果公示:经我院会议后将进行招标结果公示,待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公司,****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官网上发布:
(http://www.****.cn/);
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重要备注:本项目采用院内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医院内控制度完成,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以及延续性,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后方有资格进入该项目的院内采购谈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附件1:报废资产一览表;
附件2:服务方案及报价;
附件3:诚信承诺书;
财务科
2025年03月14日
202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