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组织召开“****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会议评审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省德宏州**县遮岛镇233省道南寨浩村东北侧
(5)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占地6784.1m2,项目配套建设职工宿舍、办公区、卫生间、食堂、沉淀池等设施及建筑;设置水泥涵管生产线1条,和其他水泥制品生产线1条;实际年产量约4300吨水泥制品,包含水泥涵管、路沿石、井圈井盖等;**原料堆场、搅拌区、养护区及成品堆放区,配套设置完善供排水、供电等辅助工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任炳兴
联系电话:159****9106
地址:**省德宏州**县遮岛镇233省道南寨浩村东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