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询比采购,现发布公告,诚邀有意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1.1项目名称:****2025-2027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1.2服务时间:(1)三年(2025年-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评价不合格的由采购人另行采购确定中选人。2026、2027年度对本项目的需求,由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采购人若因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采购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2)2025年度服务期: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
1.4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招投标等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经济合同和采购文件等法律文书审查、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法律仲裁、诉讼业务代理。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1.6预算金额:11万元/年。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需有总所对该项目授权证明材料。
2.2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以上条件提供承诺书)
2.3供应商信誉:
(1)供应商信誉良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到询比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询比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在询比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采购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到询比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人在询比前一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对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和行贿人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在询比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未****公司、****公司****公司及****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在****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2.4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5供应商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项目情况设置)
2.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现场获取:请供应商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在****1号楼2楼规范办(**市**区南天路200号),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询比文件。
3.2网络获取:请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登记: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联系人电话、邮箱。
4.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时00分。
4.2现场递交:请供应商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于截止时间前****公司1号楼二楼会议室。
4.3邮寄递交:请供应商将响应报价密封好后通过快递邮寄至**省**市**区南天路200****公司,杨女士收,联系电话139****0524。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在邮寄寄出时,必须支付邮费且将寄递凭证拍照编辑手机短信后发送给接收人员,确保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收到。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南天路200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83-****886
日期: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