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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建设规模: | 拖**项目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26.08km2,水土流失面积为19.04km2,治理面积为18.96km2,治理程度99.58%。主要治理措施为:梯田工程130.95hm2,水土保持林58.45hm2,保土耕作121.27hm2,封育治理1585.15hm2;**蓄水池16座(其中50m3蓄水池3座、100m3蓄水池6座、200m3蓄水池7座),敷设管道8171m(均为100级PE管道,其中DN200管道3190m,DN160管道257m,DN140管道399m,DN125管道843m,DN110管道999m,DN90管道1243m,DN63管道819m,DN50管道42lm)闸阀井5座,排沙井1座;修缮田间生产道路9.52km,配套生产道路排水沟9.93km,混凝土涵管20m,沉沙井19座,会车平台21处,下田口21座,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水利设施喷绘20m2,宣传画200m2,宣传栏2处。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13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水务局 0878-****069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周祥荣 |
办公电话: | 139****3487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普云坤 |
办公电话: | 183****4942 | 移动电话: | 183****4942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市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3-1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07 09:00 |
开标地点: | **市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15.0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楚水复〔2024〕215号批准建设的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楚水复〔2024〕215号批准建设的内容,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两项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期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提交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期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期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提交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期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其余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本章“拟派入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文件。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施工项目投资金额(或合同价)不低于4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材料。 |
其他: | 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4-07 09:00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