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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更正公告(岩轰)
发布时间 :2025-03-12 17:27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
联系方式:0691-****012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村委会****小组798号 | 土地使用者由波玉金更正为岩轰 |
公告单位:****中心
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