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集团中****公司、**锦城****公司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内六线**、邓家湾牵引变电所110kV互感器大修施工委外项目,以《****公司关于下达 2025 年技改、大修及安全 生产费资本化投入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成铁计统函〔2024〕582 号)下达投资计划,以《概预算审查所关于内六线**、邓家湾牵引变电所110kV互感器大修工程施工设计的批复》(概审大〔2025〕51号)完成设计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大修资金。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公司与我单位就该项目合同金额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建设地点:内六线**、邓家湾牵引变电所。
2.2建设规模:内六线**、邓家湾牵引变电所110kV互感器大修。
2.3计划工期: 90天 。
2.4谈判范围:对内六线**、邓家湾牵引变电所110kV互感器大修施工委外,含工作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发出谈判邀请书****集团公司施工单位信息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诚信要求
3.2.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拒绝**的。
3.2.2本次谈判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谈判申请人依法进行限制。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 3月 7日 12 时00 分至2025年 3月 14日14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至2025年 3月 14日14时00分,地点为 **工电段209办公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谈判人:****
地址: **市**区樟海路22号
联系人: 陈尘
电话: 158****0553
邮箱: /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