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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红梅村徐启武户房屋**工程,经相关部门初审同意,现经****审查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现将弥兴镇红梅村徐启武户房屋**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前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弥兴镇红梅村徐启武户房屋**工程
建设内容:项目为房屋**,****基地面积为:120㎡。
建设规模:本次规划建筑为自住房1栋,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占地面积为160㎡,建筑面积为420㎡。
建设位置:****村委会
申报类别:行政许可
申报人:徐启武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7天)
审批公示单位:****
审批单位:****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县****将依法进行审批。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县****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县**** 087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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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