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市**区国有企业2025年度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区国有企业2025年度日常法律咨询服单位。
一、项目名称
**市**区国有企业2025年度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预算价
19万元,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根据采购人日常对国有企业管理需求,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度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标准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协助采购人建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为采购人及所属部分国有企业提供年度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并向采购人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或法律咨询意见,出具的工作报告或法律咨询意见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客观公正、通俗易懂。
(五)保密要求
供应商及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政府采购政策
(1)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其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报表)。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时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核实。
(10)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1)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0元/套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开(评)标室(****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八、开启
时间:2025年3月14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开(评)标室(****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市****商贸城2栋1单元2楼)现场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公司邮箱(****@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银行转账的,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公司**前卫支行;
账号:906********0506744。
4.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
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1份(U盘,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递交至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202号
联系方式:0883-****56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134****0320/187****0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金春/刘**/李正浩
电话:0883-****569/134****0320/****7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