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板浦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7日 10: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3月12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二楼开标二厅 | ||
预算金额 | ¥348.821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187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板浦镇新区大道一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00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俊 |
项目概况 板浦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2 10: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板浦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8218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8.82189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板浦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一期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5.本项目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3-12 10: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03-12 10:30 (**时间)
地点:**市**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二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板浦镇
联系人:郑局长
联系电话:177****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东盛阳光大厦A23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1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89****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