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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众安商务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平县众安商务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66.5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749.80万元,其他费用116.70万元。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2-18 1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7-****208)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刘浩 |
办公电话: | 158****3905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于天霞 |
办公电话: | 0871-****5612 | 移动电话: | 158****679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新平县众安商务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2-26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13 09:00 |
开标地点: | 新平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49.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工作、**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效果图)、各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跟踪协调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有关审查工作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按单位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及结算;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完成各阶段的审查及工程资料归档等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办事处**社区平甸**侧(原中恒办公楼)。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注:①~③具备其一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5.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进行配置。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注:①~③具备其一即可);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人员: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5)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进行配置。需提供2024年10月—12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2024****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提供)。 5.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2)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