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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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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899

传 真:0691-****538

通信地址:****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县西定乡、勐遮镇

****

******公司

****电站110kV升压站出线**1回110kV 线路接入 220kV****电站,导线采用 JL/LB20A-300/40 铝包钢芯铝绞线,导线采用单导线,光缆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35.9km。共78座塔基,**76座塔基,利旧2座(前期已建南弄升压站-星**升压站110kV临时T接线路,本期利用原N1、N2号塔出线,不共线)。

一、施工期

1、陆生生态

(1)对野生植被和植物的保护措施

①在塔位选择、临时施工道路选择时,尽量利用荒地,避免占用林地、耕地。

②架空线路在林区走线时,采用高跨方式架线。为减少开挖土石方及弃渣,塔基均按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尽可能多的采用掏挖式和斜柱式基础,****基地质条件,充分利用岩石基础,尽可能的减少开挖量,以减轻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方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避免施工人员滥砍滥伐,施工应严格限制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避免越区施工。

④施工结束后必须严格按项目植被恢复设计要求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落实植被恢复计划。本着“适地、适树、适草、因害设防”的原则,根据工程自身特点和所处地区气候特点,结合项目工程实际,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当引进适宜本地区生长的优良植物,在发挥林草防护与观赏等综合功能的前提下,降低工程对当地植被的不利影响;植物**恢复中要注意进行现场调查,根据适度混交与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规划,确定类型,然后再进行作业。

⑤施工人员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安全,以免引发火灾,避免造成重大生态损失。

⑥严禁将混凝土搅拌区域设置在用地范围外,混凝土现场搅拌时,必须将防渗膜铺设在搅拌区底部后方可开展混凝土搅拌,避免搅拌废水进入外环境以及搅拌区域施工结束后造成地面硬化。

(2)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等野生动物幼体交给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处理。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不随意伤害野生动物,加强管理。

③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施工中应自觉保护周围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好动物的栖息地。

④在森林植被较好的区域处施工时,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

(3)水土保持措施

①表土剥离及覆土

为妥善收集表土,保障绿化覆土的来源,在塔基施工前对场地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根据地形情况进行确定,待塔基建好之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后进行撒草绿化。

②土地整治及复耕

塔基施工结束后,在塔基下方可恢复场地进行整地后复耕或撒草绿化,在防护措施完成后,塔基位于耕地内的进行复耕。

③临时防护措施

在塔基平台、基坑、挡土墙基础等土石方施工时,开挖出的土石方若松散地堆放在基坑周围的场地处,经扰动会垮塌,在降雨情况下容易被雨水冲走。为减少水土流失,在较陡的坡地开挖塔基需在塔基下边坡处设置临时防护网。

④植物措施

工程沿线共有塔基76座,在塔基施工结束后,为提高覆盖度,减少表面裸露面积和时间,减少水土流失,线路塔基占地面积(除塔基立柱永久占地外)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播撒草籽进行绿化。

(4)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

****工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线路经过的地区植被主要为**松和低矮灌木,且线路经过地段根据地形条件和植被情况采用高塔跨越,大部分植被对线路运行不构成影响,可尽量保留。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面植被的扰动和地表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待工程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注意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与监测,以期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施工工具清洗,每个塔基施工场地,临时设置一个0.3m3的沉淀桶,经临时沉淀桶澄清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生活设施处理,在塔基施工区无生活污水产生。

3、声环境

(1)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和施工方式,尽量将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安排在远离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区域外;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安装设备时采用优化施工,避免产生较大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 06:00)施工,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前积极和附近居民沟通,提前取得理解。

(3)施工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器械,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降噪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环境保护允许的范围以内。

(4)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低速匀速行驶,避免使用高音量喇叭,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4、大气环境

(1)土石方开挖前,应将水管预先接入现场,派专人负责,以便洒水。若土石方含水率过高,会产生泥泞;若土石方含水率过低,则易产生扬尘,造成污染。因此,选择合适的含水率是控制扬尘的关键。根据施工技术第4卷第16期,最优含水率在23%~26%之间,此时土石方的密实度最优,同时也不会产生扬尘。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进行跟踪监控,在施工中通过洒水、封闭等措施,及时调整含水率,控制土石方扬尘。

(2)进出口通道及施工场地内道路应硬化处理,满足载重车辆的通行要求。及时保洁、养护,做到无坑洞、无积水等。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限制车速,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

(3)作业面应工完料净,剩余材料、裸露土方应及时清运或有效覆盖,尽量将施工材料堆放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施工现场内裸置土石方应覆盖并压实、洒水。

(4)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周边(尤其是距离居民点较近区域)施工时,应加强洒水抑尘。

(5)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

(6)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石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7)对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应采取如下措施: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5、固体废物

施工结束全部回填恢复生态,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以利于恢复植被。施工期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回收处理,对包装材料、钢筋头、废木料等进行回收处理;砂石、废砖块、****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处置。

6、永久基本农田

①项目施工营地、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牵张场等临时工程选址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远离永久基本农田。

②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永久基本农田中作物的影响;

③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段的集电线路铺设施工前要划定施工范围,且必须在现有的道路范围内开槽铺设,严禁向道路两侧的永久基本农田外扩越界施工和铺设,产生的表土就近运至位于邻近的表土临时堆场,对于现状存在塌方、土质裸露的局部路段可进行适当改造,加固筑牢,防止水土流失造成两侧永久基本农田的沙化。

④尽量选在农田农作物收割后的闲置期进行施工;

⑤应在永久基本农田地面的径流汇集线上设置缓流泥砂阻隔带。阻隔带可以采用透水的高强PVC编织带,用角铁或木桩将编织袋固定于汇流线相切的方向上,带高一般为50cm即可,带长可视地形决定,一般为数米至数十米不等,可以有效地阻止泥沙随径流流动,控制住施工期场地的水土流失。

7、生态保护红线

①项目施工营地、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牵张场等临时工程选址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并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

②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影响。

③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避免造成红线内的地表原始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

④输变电线路塔基选址应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

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禁止超范围施工,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⑥进一步优化施工设备的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生态保护的区域,减轻施工噪声对红线内动物的影响;

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保护意识,同时在紧邻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

8、曼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①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线路工艺,对保护区分布区域进行避让,并控制施工边界,最大限度减小涉保护的工程占地,同时减缓施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水量影响。

②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汇水范围的施工避开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溪沟水的影响。

③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保监管,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不得将施工废水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紧**源保护区的塔基基础施工前,必须先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导流沟、沉淀池等,沉淀池出口设置土工布,雨季地表径流沉淀后通过截(排)水沟导流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外一侧排放。

④在项目工程结束后,及时对塔基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并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让植被尽快起到保持水土、固结土壤、涵养水分、改良土壤结构的作用。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雨水冲刷、水土流失等再次不利影响。

⑤施工期间,不得将渣场、堆料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场区设置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向水源保护区倾倒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固体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等。

⑥涉水源保护区的塔基开挖时,优化开挖方式,尽量采用人工开挖,减小施工强度,施工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施工。

⑦施工前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先将施工所需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保护区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禁止施工人员在水源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保护设施。

⑧工程建设过程中禁止破坏保护区内的水源涵养林、护岸林。

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汇水区范围内停放机械设备和进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的跑、冒、滴、漏。

⑩施工阶段严格限制在所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建设,不得随意砍伐树木,坚决制止保护和培育现有森林。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次生裸地要及时覆土、还林还草,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在山体易滑坡的地方,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树种或者块石护坡等。

⑾运输油料、化学品以及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优化运输路线,避让水源保护区,同时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

⑿运输的施工材料、弃渣通过保护区路段时必须进行覆盖,提高装载技术水平,禁止遗漏、洒落。

9、天然林、公益林

对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天然乔木林、灌木林,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林地相关手续,对施工场地内可以保留的高大乔木采取围挡保护措施。

对于项目沿线红线范围外可能受影响的天然林、公益林采取避让保护措施,要求不得在沿线未征用的天然林、公益林区域内设置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且临时工程的设置尽量远离天然林、公益林。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同时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轻粉尘对天然林、公益林的影响。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天然林和公益林。禁止在沿线的天然林、公益林范围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同时在紧邻天然林、公益林的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减缓对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影响。

另外,本项目涉及采伐林木的,必须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并按照批准的使用林地范围、采伐量和采伐设计进行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利用完后必须进行地表植被的恢复,其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应当执行《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和《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09)相关标准,采取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森林群落的作业方式。建设单位对项目占用天然林区应依据《****草原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林资发〔2015〕181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39号)的管理要求进行核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建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占地,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程办理用地手续。

二、运营期

1、陆生生态

(1)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选择当地物种实施植被恢复,重建与当地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植被群落。

(2)定期巡检,巡线时利用已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同时对该区域塔基处和线路下的林木进行巡查,防止树木触及线路,维护线路下植被良好生长。日常线路巡视、检修,塔基维护等作业时,应减少对周边野生动物的扰动。

(3)对临时施工便道、牵张场地等临时工程加强维护,实时跟踪,了解生态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

加强检修维护,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

3、固体废物

线路运行不会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仅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4、电磁环境

(1)线路设计应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要求,优化导线设计以防电晕和尖端放电,使用钢芯铝绞线减少静电感应和杂音。

(2)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3)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制**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4)铁塔粘贴警示标志,加强线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让周边林木和建筑物与线路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5)线路选线合理,已经避开密集居民区,线路建成后,应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导线下方不得再建设房屋;

(6)建设项目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

5、环境风险

(1)运管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

(2)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