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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干塘至秀塘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沥青采购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县干塘至秀塘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沥青采购

发布日期: 2024-11-08 11:25:32.0

截止时间: 2024-11-15 17:00:00.0

**县干塘至秀塘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沥青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拟对**县干塘至秀塘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施工所需的沥青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县营盘镇。

2.2建设概况:**县干塘至秀塘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立果至亚练公路**段改造工程K28+500-K50+942.03)路线起于芒卡坝,途经干塘村、五家寨自然村、**、下**、上**、**寨、忙邦村、上寨等地,止于大红土坡,全长22.442公里,按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标准改建,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度6.5米,全线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

2.3供货周期:预计12个月,实际供货期以项目建设工期为准。

2.4具体物资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见下表:

建设项目名称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备注

**县干塘至秀塘农村公路改造项目

沥青

国产70#A散装

1026.51


合计

1026.51

注:表内所列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增减变化,供货按招标人下发的物资需求计划为准,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5交货期:从招标人下达第一份《物资需求计划》之日起至书面通知停止供货止。

2.6交货地点:**省**市**县营盘镇。

2.7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竞价文件列明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8结算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次月支付货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3.1.1生产厂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及ISO45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以上认证证书及证书认证机构须在****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且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含所投物资的生产。上述涉及网站查询内容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后,将****委员会审核,若查询不到的或认证范围不含所投物资生产的不予认可,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没有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准)。(注:上述涉及网站查询内容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后,将****委员会审核,若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无需查询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工程建设项目沥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①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②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③须提供2021年~2023****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人员要求:为完成本项目须配置项目负责人、质量检验负责人、结算财务人员、售后服务负责人各一人(人员之间不可兼任)。

3.1.2授权代理商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 “生产厂家(1)-(4)”的资格要求,并且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工程建设项目沥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①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②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③须提供2021年~2023****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人员要求:为完成本项目须配置项目负责人、质量检验负责人、结算财务人员、售后服务负责人各一人(人员之间不可兼任)。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3同一品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生产厂家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合同包投标,同一授权代理商在同一合同包仅能代理唯一品牌产品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登录云****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cn/)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成功后,按照下述第4.2项规定的流程进行缴费确认。

4.2缴费确认

投标人微信中搜索“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并—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招标公告”—搜索进入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点击详情页底部“获取文件”(注:首次使用微信公众号的投标人需要按系统提示首先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并在“上传附件”中上传4.3项要求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后台审核成功后,投标人在微信系统中缴纳文件费—缴费成功。(注:ios系统的手机,暂仅支持图片格式的附件资料上传。)

4.3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为:(1)生产厂家参加报名的:提供报名登记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代理商参加报名的:提供报名登记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注:若投标人采用对公账户打款方式缴费的,同样按上述4.2项规定流程在微信端操作并上传报名资料,但无需在微信端重复缴费。

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文件费时按款项用途单独汇款,转账或汇款信息如下:

开 户 名 称:****

账 号:871********0802

开 户 银 行:****公司**联盟路支行

4.5投标人须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及缴费确认,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缴费证明(微信公众号报名缴费成功截图或对公账户转账凭证)上传至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从物资采购管理系统中签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注: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云****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n/)注册,未在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注册账号的企业自行登录云****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及投标工作。系统具体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可在物资采购管理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自行下载。采购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029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至**省**市**区**路900****中心A座15楼开标室。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由现场公证人员进行核验登记,登记完成后资料由工作人员存档。

5.2.2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http://www.****.cn/,上传方式详见云****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5.2.3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完成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一致,若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无法完成投标: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与缴费确认的;

(2)未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行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5.4招标人将于2024年11月29日 10 时 00 分在**省**市**区**路900****中心A座15楼开标室组织线上开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到达指定地点对开标记录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及云****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环城南路262****中心D幢

联 系 人:卢永聪

联系电话:183****96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900****中心A座15楼

联 系 人:陈虹、张志萱

联 系 电 话:0871-****5072、****5049

邮 箱:****@qq.com

注: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方式见上);

2、招标代理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182****3951);

3、招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实名投诉(投诉电话:182****3951);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举报或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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