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县上干箐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上干箐光伏发电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569
传 真:0888-****208
通讯地址:****中心镇华兴巷97号
邮 编:674800
项目名称 | **县上干箐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坝镇上干箐村 |
建设单位 | **** |
评价单位 | ******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上干箐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坝镇上干箐村 项目投资:总投资11335.52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5MW,项目占地面积389000m2(583.5亩)。项目拟采用装55300块585Wp规格的单晶硅双玻双面光伏组件,共设10个方阵。**一座35kV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送出接入至110kV****电站35kV侧。项目首年上网发电量为5071.77万kW﹒h,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623.42小时,25年平均上网发电量为4825.87万kW﹒h,25年平均利用小时数1544.71小时,25年总上网发电量为120646.67万kW×h。项目35kV开关站送出线路不在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内,送出线路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一、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①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区设1个5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②生活废水:本工程设1个施工场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池(0.5m3)和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油烟等。①施工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输、土石方开挖、表土剥离、渣土运输车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通过对运输道路、施工场地等进行洒水降尘,渣土运输车辆覆盖篷布,产生的颗粒物有所下降。施工期粉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施工产生的油烟:本食堂内设1个油烟净化器,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 三、固体废物。本项目工程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表土剥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①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沟槽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工程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均在项目区挖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方,不设置永久弃渣场;②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钢筋、废木材、废砖石、废弃混凝土等,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处置;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村寨集中垃圾收集点暂存,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旱厕产生的粪便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运营期: 一、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①生活污水:运营期开关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开关站内绿化,不外排。②生产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每年清洗两次,产生的废水自然流至光伏板下方用于植被浇洒,不外排。 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本项目开关站综合楼食堂内设1个油烟净化器,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 三、固体废物。①项目运营期主要一般固废包括废光伏组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化粪池的污泥。废光伏组件运至开关站库房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废光伏组件(包括废电池板及废旧光伏支架等)在场内收集、运输、贮存及外委处置应满足《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中相应的要求,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定期清理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化粪池的污泥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②项目运营期一般危险废物包括废变压器油、检修废油、废蓄电池暂存于开关站内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