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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
经研究,对 ****2024年零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10页3.8项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修改为“1、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
3、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5、投标保证金统一由****直接负责管理。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广场分理处
银行账号:241********005784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2、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3、拒****银行存现。
4、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采购金额的2%。
5、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下载特此通知。
2024年 7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