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平县现代****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1日 12: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蓉燕、江陈、舒瑞、于天霞、李青、周冉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556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91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5568 | ||
附件: | |||
附件1 | 0701新平县现代****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终稿--修订.docx | ||
附件2 | 更正公告02.docx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平县现代****基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02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8-类似业绩(满分5分) 更正前内容:“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8-类似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2.5分。签订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更正后内容:“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8-类似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签订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07-21 00:00
其他:本次更正为招标文件关于业绩得分的描述,业绩总分不变,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以更正公告和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号
联系方式:177****9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8****5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蓉燕、江陈、舒瑞、于天霞、李青、周冉冉
电 话:188****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