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村光伏发电项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403-532926-04-01-937712;项目已列入****委员会****能源局《关于印发**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局审查,项目用地已纳入经依法批准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并由县发改、环保等主管部门同意,拟同意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并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批前公示。
用地单位: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26MADD96T371
法定代表人:刘祥雄
项目名称:卫国村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位置:**县无量山镇**村、保平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5MW,建设光伏组件阵列区、逆变器、电缆分支箱、箱式变压器、地埋电缆槽、塔基、集电线路、升压站、配储站,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场内道路、弃渣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拟用地总规模52.1141公顷,不涉及使用原有用地,其中,农用地52.1141公顷(园地51.9591公顷、林地0.07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791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申请新增建设用地1.0972公顷,其中,农用地1.0972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园地1.06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8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委员会****能源局《关于印发**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有异议,请在公示******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联系单位:****
地 址:南涧县**街262号 邮政编码:675700
电话(传真):087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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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