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县李家庄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
一、内容
1. 原招标公告“七、其他”中“3.1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业绩要求”修改为:“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或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需在上述年份范围内具有至少2项合同额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
2. 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宝云路220号**三峡大厦26楼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871-****0276
电子邮件:lan_yan@ctg.****.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293 2149
电子邮件:liu_zhiguo@ct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