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澄清说明2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本项目派驻项目负责人除不可抗力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的需缴纳罚款项目负责人10000元/人﹒次,专业人员5000元/人﹒次,中标后常驻现场人员不少于2人,且满足工程服务需求,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日,不足22日的每日罚款1000元;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与“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技术部分-(六)拟派往本项目人员配置:承诺书“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派驻项目负责人除不可抗力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需更换(含擅自更换或因业务能力满足不了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更换的)的需缴纳罚款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专业人员1000元/人﹒次(咨询人若因自身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的,也参照本处罚条款执行);中标后常驻现场人员不少于2人,且满足工程服务需求,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日,不足22日的每日罚款1000元;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内容不一致。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技术部分-(六)拟派往本项目人员配置承诺书: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专业人员1000元/人﹒次金额罚款金额,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项目负责人10000元/人﹒次,专业人员5000元/人﹒次”内容为准。
3、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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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