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矿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相关文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推进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云自然资规〔2020〕2号)相关规定,**省****县万德镇子咪拉石场采矿权扩大**范围,于2020年12月11日挂牌但未成交,后于2021年4月25日再次在**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分布系统和相关网站上发布挂牌出让公告,2021年6月11日16:00时****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由******公司竞得,2021年9月2日又在**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分布系统和相关网站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示结果中,未将原**范围与扩大**范围一并进行公示,现将公示坐标更正为:
矿1,****463.97,****9454.35
矿2,****601.60,****9772.42
矿3,****279.93,****9694.75
矿4,****296.76,****9451.58
开采标高:2173至2070米
竞得人更正为******公司
其他内容以原公告出让结果为准。
公示期: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9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局。地址:**县狮山**段4号;联系电话:0878-****928;传真:087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