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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3号令)、《****保障局****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1〕27号)、《****保障局关于印发通知》(昭医保〔2019〕26号)、《****保障局关于修改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昭医保〔2019〕5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县健康家药房跃进路二店信息变更的相关资料已收集完毕,机构名称由**县健康家药房跃进路二店变更为**县健康家药房东郊路店,营业地址由**县角奎街道跃进路2号变更为**县角奎街道东郊路9号,并组织县人社局、****管理局、****医院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合格,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同意将**县健康家药房跃进路二店变更为**县健康家药房东郊路店,营业地址由**县角奎街道跃进路2号变更为**县角奎街道东郊路9号,现予以公示,任何个****中心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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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